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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中心组召开年度第四次学习会议

院党委中心组召开年度第四次学习会议

 

7月17日下午,我院在第二会议室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毛海波主持,在郑院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群工作部、党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和院团委书记参加了学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集团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精神、中钢纪〔2018〕7号《关于做好集团党委近期下发的三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中钢纪〔2018〕8号《关于进一步确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机制的通知》、中钢纪〔2018〕9号《关于加强公务招待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习了《中钢集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中钢集团党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中钢集团党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党章》第二章、第五章以及习近平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内容。

会上,院党委委员与参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纷纷发言,畅谈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气氛严肃而热烈。

针对同志们发言讨论提出的问题,毛海波同志指出,要秉承“待遇留身,事业留人,文化留心”的理念,关心好、用好人才;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控好《中钢集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运用好“四种形态”,即要亮红灯又要亮绿灯。各级领导干部要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大胆作为,组织上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毛海波同志强调,面对国外国内严峻形势以及我院发展中的困难,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各级领导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勇于创新,积极有为,始终把党建工作贯穿融入到生产经营科研工作中去,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质量和成效;要树立红线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提醒好、教育好、指导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和业务工作,保障我院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最后,院纪委通报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廉洁责任集体谈话。(李振雷)

中心组学习第四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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